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函》,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材料、组织专家审核评估等程序,对所负责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等9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下称“保护单位”),进行履职尽责情况(2019年9月至2021年底期间)评估和检查,现将评估建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实名反馈(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人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依据。

  受理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10-59957624

  通讯地址:北京市工体西路1号

  邮箱地址:xinwenbangongshi@126.com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

序号 保护单位 项目名称 评估建议
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 合 格
2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 中医诊法 合 格
3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中药炮制技术 合 格
中医传统制剂方法
4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针灸 合 格
针灸(程氏针灸)
5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中医正骨疗法 合 格
6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中医养生(二十四节气中医导引养生法) 合 格
7 中国中药协会 中药炮制技术 合 格
中医传统制剂方法
8 中国针灸学会 针灸 合 格
9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中医诊疗法
(应氏奇穴疗法)
合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