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促进甘肃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甘肃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民办培训机构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加强日常监管,提升师资力量,规范培训行为,强化党建工作,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能力和水平。
  《通知》指出,加强民办培训机构专职人员日常管理,提升培训师资专业素养,建立民办培训机构主要人员信息库,严格审核校长、聘任教师任职资格,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按程序及时撤换;不断加强师资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师风师德建设,对发表不当言论、品质恶劣和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各民办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广告备案制度,各民办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应当在发布前向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备案,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培训项目开展职业培训活动,坚决杜绝出现“伪科学”式荒谬离谱信息误导社会。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一些违法违规办学的典型案件,将惩处结果及时予以通报,不断督促民办培训机构提高办学质量。
  《通知》强调,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大力提高新形势党建工作力度。认真组织民办培训机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党对民办培训机构的领导,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民办培训机构中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