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就业服务局打出一整套“降、免、缓、返、补、延、扩”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1年4月30日。预计2020年通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可为企业减负2.8亿元。
“免”,自2020年2月起,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预计2020年通过阶段性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政策可为企业减负2100万元。
“缓”,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返”,继续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政策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补”,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须的重点企业,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和个人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扩”,扩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稳岗返还,标准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执行。同时,对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